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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注意:连续两年未填报发展情况取消资格,5月10日截止
来源:中小微企业平台  发布于:2019-04-11 15:42:40  点击量:

 

高新技术企业注意:连续两年未填报发展情况取消资格,5月10日截止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现将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填报企业范围包括截止2018年底有效期内的全部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点击进入“申报管理”,按程序填写2018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省认定机构。


    三、因系统限制,企业无法同时进行更名、核心信息变更、申报和年报填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请各企业先进行年报填报工作,企业更名和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四、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真实、准确、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联 系 人: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卢亚男、秦  娴
    联系电话:0371-65721369、69151867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吴  倩
    联系电话:0371-65951169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