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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再次明确:“个体户也要建账!” 老板哭了,这部分会计人却要发了?!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于:2018-06-30 16:44:43  点击量: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最新文件,再次明确个体户也要建账,远程君提醒各位会计人注意了。

 
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建账的习惯,而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相对比较松,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必须建账,和企业一样建账纳税,接受税务部门监督管理!
 
个体户也要建账,
税务总局再次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哪些个体工商户需要建帐?
这些规定你需要清楚!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2006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
个体户怎么建账?
这5个特殊问题,你要清楚!
 
 
一、个体户怎么建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建帐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账簿、凭证、表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个人户可以代开专票吗?个体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有限额吗?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无限额规定。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对于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另外,根据上述文件的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四、旅游签订的旅行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根据规定,旅游合同不在条例所列举凭证的范畴之列,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五、环境保护税的申报期限有哪些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